凡将私约摆到明面上成为公例,必要订立严谨的文书和仪式,以平衡利益、减少争议。
在族长和一众长辈的见证下,三相公将手里资产的继承权转移到了裴四郎手里。
他是个极为擅长打理田宅的人,清晰列明的长长单子,这也是三房的诚意。
不过对于裴序来说,三房的东西在他这里仅仅只是暂代管理的存在。
或许有些嗣子在兼祧父母之后,会将值钱的产业慢慢转移到自己本生血缘父母一房,但裴序手上不仅有自己出仕以来置办的私产,还有二相公生前积攒的财产,名下财富已经达到了一笔十分可观到数目。
便没有这些,他也不屑于做如此手段。
将来他作为嗣子生下的小宗子孙,才会是三房真正的继承人。
告祭祖宗后,族长在裴序的名字旁作下了标注。
实则这等操作,在民间有个更直白的名字——收继婚。
它触及宗法制度中最为微妙的角落,在高门士族中虽有案例,却终究不被主流礼法认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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