赶紧去叫乘警。
当我把乘警叫来的时候,事情大条了。
两个流氓的下体已经被踢爆了,血肉模糊……明显超过了为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须的限度,按照我国法律,当这属于“防卫过当”了。
事情闹大了。
要说防卫过当,这事可大可小,但是致人伤残就违法了,一旦违法被认定,拘留几天,不管什么原因,大学的学位肯定是没了。
从警局出来已经过了中午,事情算是水落石出,尘埃落定了。
唉,千不该万不该,不该在去南京的车上用日语谈话。
南京人有相当一部分愤青,那对日本人是极为痛恨的,两个犯罪分子也是见色起意。
计划了这一场并不高明的犯罪,结果……残疾了。
侥幸侥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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